时间: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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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我市转型升级、实现“四大定位”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日前,我市出台了《阳泉市创新驱动奖补政策十四条》。这是今年继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的意见》后,我市又一创新新政。
该《奖补政策》共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落实国家鼓励创新的优惠政策。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角度,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并进一步加强科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第二个层次是对我市现有创新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从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和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角度,紧紧围绕我省创新驱动指标进行设定,包括对认定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券、专利的资助奖励等方面明确了奖励额度,旨在充分调动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从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角度,探索扩大市级科技研发资金使用方向,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科技贷款贴息,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第三个层次是结合我市实际新增的创新政策。从科技特派员携技术、信息创新创业和鼓励社会机构开办有形技术市场,促进技术交易成果转化,省级科普基地建设,发挥高新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用等4个方面确定了鼓励措施,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