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格举报总体情况
12月份,阳泉市价格监督监察局12358价格举报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63件,较上月下降23%,较2016年12月上升1.6%。其中,价格咨询55件,占87%,价格举报4件,占6.5%,价格投诉4件,占6.5%,价格举报投诉办结率100%。
与上月相比举报投诉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新售楼盘有些业主在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供热供气供水供电等住房配套设施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后,业主举报投诉咨询的问题得到解决,故举报投诉咨询数量有所下降。本月举报投诉主要集中在物业收费、商品零售、社会服务收费、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方面。
价格咨询数量排名前五项的,分别是物业收费(20件)、商品零售(15件)、社会服务收费(11件)、天然气销售(4件)、存车收费(3件),占价格咨询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6%、27%、20%、7%、6%。
二、价格举报反映的重点问题
(一)物业收费方面的问题
1.王女士举报她的电表卡坏了,在鸿龙小区物业公司重新购买,物业公司收50元为电表卡费,价格太高了,同时还举报物业公司收电费每度0.5元,水费每吨3.2元,垃圾清运费每户每月5元,几项收费都有点高,请查处。经查,王女士举报情况属实,检查人员责令该物业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收费,水、电设施尽快移交有关部门直接向业主收取,将多收的费用退还业主。
2.接省发改委晋发改举[2017]99号举报件,举报人张先生反映,阳泉市标件新居(原标件厂)开发商向业主收取磁卡电表费和热计量表费的问题。接到举报件后,价检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检查人员进行调查了解。通过检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在购房协议中已有约定。通过几次和举报人电话联系,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检查人员通过召开购房业主座谈会,大家都反映,我们是棚户区改造,房价比较低,磁卡电表费和热计量表费事先都有约定,不是现在才收费的。检查人员把检查情况向省局反映汇报,并通过12358举报平台在网上回复了举报人。
3.乔先生举报嘉年华小区物业费应按新文件重新核定等级确定物业费,经局负责物业工作的领导调查了解,该小区现在还属前期物业收费阶段,应执行原收费标准,如果确定新标准,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同小区物业公司共同协商确定。
(二)商品销售方面的问题
韩先生投诉在珠宝店买黄金首饰,标价和结算价不一致,结算价高于标价,请查处。经查,该店出售的3D硬金全是按件计价销售,并且已明码标价。韩先生购买的3D硬金首饰属按件计价,经检查人员沟通,店家承诺可以将购买的3D硬金所花款项换当日金价购买普通黄金或店内等价的商品。韩先生表示理解。
(三)社会服务收费方面的问题
1.刘先生投诉,郊区河底镇河底村收暖气费每平方米4.5元,请查处。经转郊区发改局调查处理,河底村供暖不属于热电联产,是镇村自主供暖,按成本收费,举报人自动撤诉。
2.刘女士举报比亚迪4S店修车没有明码标价,该店乱要价乱收费。该举报按管理区域已转郊区发改局调查处理。
(四)存车收费方面的问题
翟先生等人投诉,在小区红线外物业公司新设停车场,白天每车30元,夜间每车10元,这样高的收费,请调查处理。经调查了解,该停车场属社会停车场,社会停车场收费属放开价格,由商家自主定价,价监局已对其停车收费公示牌进行了监制备案,并责成其在醒目位置向车主公示。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举报中心要配合搞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元旦春节期间要加强对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重点检查、市场巡查、介入调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
(二)举报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晋发改价监发[2017]927号文件和阳政办发[2017]139号文件精神,配合检查和治理供热供气供水等管网设施建设违规收费问题,对于群众的来电来访,我们将认真受理,积极办理。
(三)搞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无阻。